货运物流公司的大货车在行车中忽然着火,车里所装货品全被损坏。过后,永安保险甘肃支公司以“货运物流公司先险后保为由”回绝赔付。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永安保险甘肃支公司付款兰州西发货运物流公司理赔偿款28.六万元。一审判决后,永安保险甘肃支公司明确提出上告。6月4日,新闻记者从甘肃中级法院获知,这起商业保险纠纷案件现阶段已经二审环节。

卡车之家配图图片
二0一二年10月29日,兰州西发货运物流公司与永安保险甘肃支公司签署了货运运输预定商业保险协议书,彼此承诺“一车启运后与隔日12时前务必将发过货品的明细及汽车信息以发传真方式发至车险公司给予确定,车险公司盖公章传回视作保险投保根据,若车险公司在三十分钟内沒有立即将招标方所发货品明细及汽车信息盖公章传回,将视作车险公司全自动确定此车货品承保”。
二0一二年10月30日十一点左右40分,兰州西发货运物流公司向永安保险甘肃支公司传真了一份货运运输预定保单,但永安保险甘肃支公司沒有传回。10月31日零晨,兰州西发货运物流车用尿素液企业传出一辆载客大型货车,早上10时上下,该大货车行车至永昌县河东区堡高速收费站城市广场时突发性火灾,车里装车的木质地板、汽车照明套等货品被损坏。
永昌县公安机关消防队对该火灾事故给予评定,着火缘故不确立。过后,经兰州价钱认证机构确定,大货车装车的货品总额为28.六万元。安全事故产生后,兰州西发货运物流公司向永安保险甘肃支公司明确提出索赔遭受回绝后,彼此产生纠纷案件。
此案在开庭审理时,永安保险甘肃支公司明确提出,兰州西发货运物流公司沒有严苛执行被保险人责任,在安全事故产生后补领承保办理手续,归属于先险后保,存有商业保险诈骗个人行为。
城关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觉得,货运运输商业保险中的预定商业保险是一种简单的承保方法,被保险人无须为每一笔业务流程与保险公司商议合同书內容,在签订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标准下,即便被保险人未立即申请办理承保办理手续,要是货品装上特殊的运载工具,或托运人接纳货品审签货运单,保险公司就担负货品的损失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