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超重大货车在经过一座公路桥梁时忽然轮胎爆胎产生倾翻,车箱重重的砸向路面,造成立交桥比较严重损伤。因赔付难题商议无果,公路桥梁管理方法单位将大货车买车人、司机及为大货车保险投保的车险公司告到法院,规定理赔损害150余万元。此前,隆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展了案件审理判决。
● 超重大货车轮胎爆胎引起赔付纠纷案
刘荣发是云南建水县一家货运公司聘请的货运司机,常常安全驾驶大货车往来于云南省和广西省跑运送。大货车在车险公司承保了机动车辆第三者义务强制保险(下称“强险”)和商业服务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为一百万元)。
2017年2月8日,刘荣发安全驾驶配有数十吨卷钢板才的大货车由大新县方位沿国道316线往南宁市方位行车。当大货车行车至隆安县地区一座桥上时,忽然,“呯”的一声巨响,大货车一侧轮胎爆胎,造成车箱歪斜并砸向路面。
这起意外事件幸而未导致伤亡,刘荣发从倾翻大货车汽车驾驶室爬了出去,人体并无影晌。现场勘察后,隆安县交管部门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评定大货车载货超出核准载品质,且零件不符标准规范,刘荣发负安全事故所有义务。
该安全事故造成立交桥路面护栏、人行横道、人行横道挑梁毁坏,承重梁比较严重损伤,路面下移。案发后,公路桥梁管理方法单位隆安县公路管理局授权委托相关部门对公路桥梁毁坏状况开展评定评定。相关部门检验后提议:全桥跨梁拆换承重梁;对桥桩开展复建;对暗板涵缝隙开展修复解决,对暗板涵锥坡缝隙和孔洞开展修复。
但是,在公路桥梁毁坏损害赔偿层面却造成了矛盾,刘荣发、货运公司和车险公司三方互相推卸责任。同一年4月,隆安县公路管理局向县法院起诉,恳求人民法院诉请车险公司在强险和商业保险义务额度内赔付100余万元、货运公司和刘荣发连同赔付53余万元。
● 法庭上由谁赔付多方说法不一
开庭审理时,隆安县公路管理局觉得,交管部门评定刘荣发负安全事故所有义务。安全事故产生后,彼此相互授权委托相关部门对公路桥梁的毁坏状况开展评定。历经评定,评定公路桥梁必须开展改造或复建,并立即关掉交通出行。
针对153余万元损害的来历,隆安县公路管理局称,过后,历经南宁市一家勘察设计方案组织 勘察,评定公路桥梁检修结构加固必须资产383余万元。充分考虑该桥早已应用的期限,故只规定刘荣发、货运公司担负40%的检修结构加固花费,即153余万元。因肇事者大货车已在车险公司承保强险和商业保险,故应先由车险公司在保险条款额度内给予赔付,不够一部分再由货运公司和刘荣发连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