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接到一段来源于朋友拍攝的视頻,视頻中显著能听到一名自称藏族人的交警队已经规定朋友在罚款单上签名。
据统计这一段拍摄视频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理塘县,朋友安全驾驶的天龍车在沒有极高超重的状况下仍然规定处罚一百元,而且说本地扩路必须钱,因此就多罚大型货车来增加利润,并宣称大型货车才会压烂路,因此就理所当然处罚。
从船只尿素溶液视頻中能够 听到朋友数次说自身沒有超载超限,但数次历经理塘县时都被规定处罚,由此可见这儿早已变成了一个大型货车“雁过拔毛”的稽查站,另外从视頻中能够 听见这处罚仅仅对于历经理塘县的异地大货车,当地车是基础不容易处罚的。
这事忽然要我想到了前不久在成都市产生的恶性事件,藏族大货车在限行地区横着蛮横霸道一整天却看不到一个交警队来劝阻,难道说少数名族就应当有权利吗?难道说少数民族地域扩路必须钱就从每一台经过的异地大货车上边处罚吗?(文 廖梓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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